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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度立法工作协调会

2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立法工作协调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廖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良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和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编制情况。与会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对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副主任马良昌围绕如何有效推进2021年立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作表率,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建设法治玉溪的生动实践,推动新时代法治玉溪建设新局面;二是科学编制立法规划计划,不断增强地方立法的统筹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全面落实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紧紧围绕五届市委十二次全会和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精准选择好立法项目,抓好立法统筹协调;三是群策群力,把立法计划的规范性、严谨性和务实性落实到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立法工作一盘棋思想,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把立法任务明确到位,把时间节点定好把准,把各项责任落实落细,不折不扣抓好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确保年度各项立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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