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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体育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6201000

玉溪市体育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体育方针政策及《体育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研究编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工作;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体育行业协会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全市体育项目布局,竞技体育政策、办法及体育竞赛计划,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项比赛,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提高竞技运动水平,积极为国家、省运动队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玉溪市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民健康幸福为中心,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赛事,全力提升竞技运动水平,补齐短板,创新思路,深化改革,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攻坚克难。2018年玉溪群众体育内容不断丰富,竞技体育水平长足发展,体育产业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体育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持续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市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2、树立大局意识,统筹谋划发展,着力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全面发展 2018年,我市体育工作健身监管和赛事活动保障规范有序;户外休闲运动品牌赛事逐步兴起;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日渐升温。体育发展布局、基础建设、体育产业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

(1)以人为本,推进全民健身 深入贯彻实施《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唱响全民健身主题,规划全民健身投入,推动社会广泛参与,让人民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组织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围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要求,以大型和小型多样的活动相结合,突出创新性、参与性和实效性,体现“以人为本”,坚持以“有影响、有规模、有创意、群众喜闻乐见”原则,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工作。目前市级举办的主要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有:“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玉溪市、红塔区元旦·春节环城赛跑活动,全市县区乡镇(街道)篮球大联赛;“迎五一”全民健步走活动、玉溪市东近面山自行车赛、“7·16全民游泳健身周”全国重点会场(云南抚仙湖)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抚仙湖站)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玉溪抚仙湖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玉溪市“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登山健步走活动、全市老年人健身运动会等赛事活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向精品、向品牌发展,形成了广场健身活动、体育旅游赛事、生态健身活动遍地开花的局面,全力唱响“健康玉溪”主旋律,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发展,让广大市民享受全民健身运动利民惠民的建设成果。2018年全市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160余项次,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率达37.7%。

——以乡(镇)、行政村(社区)为重点,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全市乡(镇)、行政村(社区)体育基础设施情况。通过七县二区乡镇和行政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摸底、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县区乡镇和行政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不断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2018年,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加大市本级体彩公益金对乡镇和行政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全年共投入300万元用于13个乡镇和38个行政村以及聂耳文化公园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为“十三五”期间实现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全覆盖、行政村覆盖超90%提供保证。建立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参加由省体育局组织的省对下转移支付培训班,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和项目绩效管理有了全面掌握,各县区按要求对本地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再梳理、再申报,建立全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

——规范单项体育协会管理,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玉溪市体育总会新一届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后,设置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体育总会办事规程,制定出台《玉溪市体育协会管理办法》,着力加强对市级28个单项体育协会的管理,充分发挥各协会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

——加大培训力度,提供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一是强化群体管理干部业务学习培训。针对今年初群体科人员变动的实际,群体科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国民体质监测、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库建设等各类学习教育和培训,打造一支讲政治、强业务、真抓实干的群体工作干部队伍。二是组织各县区群体业务干部参加省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库建设培训班。三是组织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提高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素质,2018年共批授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374人。四是组织全市直单位工间操(第九套广播体操)培训班和展演赛,市直135家单位167人参加培训、51家单位共1854人参加展演赛。五是投入380万元建立国民体质监测“九站一中心”(玉溪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九个县区各设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每个站点购买自助式科学体测一体机1套,免费向群众开放,并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场馆设备及市民云健康手机应用端,向用户提供健身指导、康复健身、膳食管理、赛事活动等服务(此项工作已进行政府采购,预计年底前完成“九站一中心”安装并开展工作)。

——认真落实省政府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体育部分)各项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10件惠民实事通知》(云政办发[2018]14号)和省体育局4月份召开的“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步道工程”暨2018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体育部分)推进工作会精神,涉及玉溪目标任务有:一是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步道工程5项,资金82万元;二是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项,资金40万元;三是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14项,资金76万元。根据省体育局和市政府要求,市体育局于4月在峨山县召开2018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体育部分)工作部署会,平时加强工作检查,半年对各县区落实进展情况进行了督促。截止10月中旬,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步道工程项目已开工4项,其他一项11月开工;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成1个项,开工2项,其他1项预计11月开工;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已完成13项,其他一项拟于12月举办。截止9月底,我市已完成省政府2018年10件惠民实事(体育部分)工作任务70%。目前,全市建设全民健身步道、骑行道等各类健身步道606.7公里。

——积极争取国家、省的资金支持。积极编制2019年我市“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项目上报省体育局,争取更多省级资金用于我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按要求完成2019年中央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积极沟通和协调,共争取2018年省对下转移支付用于全民健身项目资金198万元。

——认真做好云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大众组比赛以及省十一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和省第十一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筹备参赛工作。今年8月、9月,省十五届运动会大众组和省第十一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在临沧举行,我市大众组代表团104名运动员参加了6个大项51个小项的角逐,获团体总分318 分,列第3名,获金牌13枚,银牌10枚,铜牌13枚,列金牌总数第3名,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圆满完成了参赛任务。在第十一届省残运会比赛中玉溪代表团获得了金牌总数十二名、团体总分十一名。认真抓好参赛省十一届民运会各项工作,做好运动员报名、运动员选拔和组队训练、拟定参赛工作方案等工作,确保我市参赛队伍取得优异成绩(省第十一届民运会将于12月1日至14日在临沧举行)。

——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创建省文明城市和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暨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技术指标、创建省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测评体系》、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暨联合国人居环境奖达标指标等要求,收集、整理各类材料,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顺利通过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省级专家复审,按时按质上报创建省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拟定市体育局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暨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工作方案。

(2)赛事引领,提升竞技运动水平。结合全市竞技体育资源和竞技体育发展实际,按照巩固优势项目、发展特色项目、提升短板项目的思路,切实加大专业训练、专项投入力度,积极拓展推广品牌赛事,推动竞技体育运动水平显著提升。

——大力提升竞技水平。持续强化教练队伍、设施设备、人才队伍和训练管理能力建设,竞技体育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全年共组织足球、游泳、田径等各级教练员培训学习15次,参加各类锦标赛、年度赛,组队参加省级足球、篮球、体操等年度锦标赛16次。积极参加冬奥会跨界夸项夸季选材工作,其中2名运动员入选“钢架雪车”国家集训队。省十五运会玉溪代表团的393名运动健儿们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为玉溪赢得了荣誉,青少年组取得了46.5枚金牌、65枚银牌和61枚铜牌的成绩,金牌榜位列全省第四,团体总分位列第二。玉溪代表团青少年组、职工组、大学组获得本届运动会的体育道德风尚奖,玉溪师范学院获得大学组团体总分第三名。

——积极开展省十六届运动会的筹备工作。2018年5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玛琳同志就《关于拟同意玉溪市作为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承地的请示》作出同意的批示意见。2018年6月11日,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正式印发《关于同意玉溪市作为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承地的通知》(云体发〔2018〕24号),确定玉溪市人民政府为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承办单位。省十五运会完成了旗帜交接仪式。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市体育局对全市体育场馆进行了摸底调研。协商有关部门重点研究省十六运会开幕式主会场建设相关事宜,由市政府牵头召开专题会议3次,就开闭幕式主场地选址和体育场馆新建改造做研究,建议科教创新城职教园区体育中心场馆设施按照举办现行省级以上赛事场地规格要求建设,并将省十六运会主会场设在科教创新城职教园区规划新建的体育中心,作为开、闭幕式和田径比赛场地,建设规模按照13000人座位要求来落实。协调推进科教创新城建设(体校及少体校迁建项目)。迁建项目到位资金7亿元,截止目前完成投资1.75亿元。

——有序推进玉溪足球工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玉溪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不断推进全市足球改革工作。建立U9、U10、U11、U12四个年龄段的后备人才队伍,由青训中心兼职教练负责各年龄段的训练参赛工作。举办玉溪市首届青少年足球精英赛,开展全市青少年足球训练营活动,承办2018年云南省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着力提升基层足球教练员教学训练水平,积极参加省级青训中心组织的各项训练、比赛活动,完成注册业余运动员200余人。调整玉溪市足球协会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有效促进全市足球事业发展。承办“2018 年中冠联赛云南赛区玉溪预赛暨‘玉溪杯’足球比赛”,并派出代表队到普洱参加全省总决赛,选派人员参加省十五运会职工组的足球项目比赛并获得第三名。

(3)市场主导,推进体育产业发展。一年来,我市切实发挥环境优美、气候适宜、设施完善的优势,通过外引内联,龙头带动,推动多门类体育产业落地生根,快速发展。重点打造抚仙湖体育赛事活动品牌,呈现出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健身服务业、体育彩票销售业、体育休闲旅游业等不断发展,与其他产业不断融合的良好态势。

——积极开展体育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搭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招商引资平台,吸引国际国内企业落户玉溪,带动体育产业经济快速稳步增长。与西班牙巴萨足球俱乐部、上海阿里体育、世界帆联国际珐伊28R帆船协会、中冶凯远实业有限公司、LAN体育、云南省体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众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云象体育公司、上海珐伊玻璃钢船艇有限公司等近20家国内外企业进行深度洽谈合作。参加创意云南2018年文化产业博览会,七彩云南抚仙玉溪—“相约春天、共筑梦想”2018年玉溪重点产业(上海)投资推介活动,2018第二届陕西体育博览会,法国尼斯国际体育嘉年华论坛活动。发挥“体育+金融”作用,组织体育产业企业与富滇银行对接,撬动社会资金1000多万元投入体育产业,助推体育产业及体育消费持续增长。

——积极推进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着力推进与玉溪众康体育有限公司、玉溪同道伟业集团、玉溪大满冠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深度合作,重点发展以体育用品、设施设备、场馆建设为主的体育产业项目;着力推进抚仙湖健身休闲特色小镇、磨盘山越野赛事、户外自驾车营地项目建设、体育训练基地、帆船国际赛事基地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玉溪赛事品牌,推动玉溪市体育产业全面发展;着力推动万科抚仙湖国际户外营地、玉溪弘金地网球学校、江川区江城镇茶尔山水库皮划艇基地建设等项目落户玉溪。

——持续推进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省级支持玉溪体育产业发展资金230万元。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3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3个。申报2018年全国优选体育产业项目7个,其中两个项目成功入选。开展2016、2017年玉溪市国家体育产业调查统计工作。培训体育产业从业人员210人次。

——积极举办商业赛事活动,带动体育消费。成功举办2018抚仙湖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云南省大众跆拳道邀请赛、元江金鳌山滑翔伞邀请赛等赛事,特别是“一带一路”环抚仙湖2018年国际珐伊28R帆船世界锦标赛,实现政府投入200万元,撬动社会资金1000多万元投入赛事,有效拉动了体育消费,带动了抚仙湖周边住宿、餐饮、娱乐等行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体彩销售势头强劲,截至10月16目,我市体彩销售7.243亿元,超出年度计划25.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体育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玉溪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管理单位;

2、玉溪市老年人体育文娱活动中心,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3、玉溪市少体校,科级事业单位;

4、玉溪市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玉溪市体育馆),科级事业单位;

5、玉溪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社团协会组织。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体育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体育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55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5.36万元,占总收入的95.5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4.33万元,占总收入的4.48%。与上年对比下降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体育局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10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63万元,占总支出的52.75%;项目支出1,939.66万元,占总支出的47.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资金支出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5.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主要原因分析工作运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9.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4万元。

2、教育支出201.26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3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1.31万元。

5、其他支出-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53.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体育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08%。与上年对比减少1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体育工作管理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0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3%。主要用于少体校小学体育教育、体育人才培养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为承办省运会规划和设计专门体育场馆方面的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2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9%。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包括体育行政运行、体育管理实务、体育场馆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体育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37万元,支出决算为9.73万元,完成预算的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0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的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各项支出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73万元,下降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和2017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0万元,下降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3万元,下降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各项支出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0万元,占60.64%;公务接待费支出3.83万元,占39.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体育管理工作和体育赛事、活动等体育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体育管理工作和体育赛事、活动等体育业务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体育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87万元。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机关事务管理支出预算科目调整至基本支出当中。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机关行政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溪市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11,865.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7.99万元,固定资产10,295.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5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1,865.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减少)1,567.9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0,295.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2.5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5.8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6万元(其中,老体协车辆处置收入0.08万元,少体校车辆处置收入0.08万元,体育馆车辆处置收入0.06万元体育馆其他资产处置收入0.04万元);出租房屋1.96万平方米,账面原值837.62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4.06万元(其中,少体校1.89万元,体育馆32.1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86.56

 1567.99


 9215.97

 94.86


 984.21



 2.7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抓好全民健身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举办好“全民健身日”主题系列活动、全市老年人运动会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抓住省体育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时机,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强化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抓好群众体育专干、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完成全年全市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任务。

做好格兰芬多环抚仙湖国际自行车节、全国公开水域游泳系列赛抚仙湖站暨云南•玉溪抚仙湖公开水域游泳邀请赛、国际网球赛等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在玉溪承办工作。

实施省竞技体育“三星”工程。做好“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工作。举办全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篮球、田径、游泳、足球比赛等。

加大教练员、裁判员的管理、培训力度。加强运动员、裁判员审批和管理工作。                 

加快体育产业发展。认真做好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工作,推动玉溪市体育产业快速发展。落实《玉溪市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实施方案暨玉溪市体育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5)》,以抚仙湖高原休闲体育、康体旅游为切入点,把体育产业做大做强,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抓好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经营及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经玉溪市体育局对本部门2018年项目完成情况考核,2018年我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合格。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拟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体育事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区域体育事业发展,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质给个,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拟定体育场、馆等重大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公共设施的建设;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市、省、全国及国际体育竞赛,负责监督协调体育运动中的帆兴奋剂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发展体育产业,加强体育彩票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在预算年度内逐项完成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各项赛事活动的组织和落实。一是通过组织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满足群众健身需要,提高全民参与健身的热情,增强人民体质,推进“和谐社会健康中国”的建设;二是实施竞技体育“以赛促训,以训提赛”的目标,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展示玉溪发展实力,宣传玉溪,弘扬拼搏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体育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科学合理使用预算资金,量入为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浪费,办好事。执行财政预算,科学合理使用预算资金,量入为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圆满完成年内各项赛事,不浪费,不超支。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旨在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满足群众健身需要,提高全民参与健身的热情,增强人民体质,推进“和谐社会健康中国”的建设;竞技体育重在“以赛促训,以训提赛”,为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展示玉溪发展实力,宣传玉溪,弘扬拼搏精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绿色玉溪,健康生活”,是体育工作新时代绿色健康生活的重要元素之一。在各类赛事活动中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理念,增强民众健康意识的同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育是与健康为宗旨的,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是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所在。健康是美好生活的重要保证——体育工作正是以此作为我们事业的发展目标的。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特别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无特殊需要解释说明的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6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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