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林业局关于对申报建立云南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

  拟申请建立的云南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通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初步审查。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拟建的云南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林业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 公示日期:2015年12月23日—12月27日(5天)

    二、 国家林业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84239119
     (010)84238301
  传真:(010)84239013
  电子邮件:wetlandpark@sin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信封请注明国家湿地公园公示)
  邮政编码:100714

    三、 进行公示的拟建云南玉溪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总面积22971.65公顷,功能区划图见附件。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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