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行《抚仙湖流域开发项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公告 第2号

关于举行《抚仙湖流域开发项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举行《抚仙湖流域开发项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抚仙湖流域开发项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14:00在红塔区龙马大酒店主楼4楼1号会议室(红塔大道48号)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陈黎彬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王  林  玉溪市财政局副科长

张双富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郭志云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普继才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法规科主任科员

(三)听证监察人

杨晓峰  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督查二科科长

万唐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政府立法和规划性文件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

谷桂华  云南省水文资源局玉溪分局副总工程师、市政协委员

黄文武  玉溪市住建局房改办主任

马  靖  玉溪市环保局湖泊科工程师

查志堂  云南法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铁城  云南铁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佳强  江川区环保局局长、市人大代表

李建勋  澄江县国土局土储中心主任

李忠贵  澄江县环保局副局长

瞿  兵  澄江县住建局规划股股长

李自春  澄江县财政局干部

李亚山  澄江县海口镇副镇长

蒋志刚  澄江县右所镇政府副镇长

祁  涛  澄江县龙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映值  澄江县矣旧村委会书记

王俊坤  华宁县海关村委会书记

罗华忠  澄江县阳宗镇干部

李凤呜  澄江复城星邦房地产有限公司

兰  倩  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

叶曙东  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骐鸣  龙湖地产副总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听证代表可在听证会前将书面意见交听证记录员。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采访报道。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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