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抚仙湖流域开发项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公告 第2号
关于举行《抚仙湖流域开发项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举行《抚仙湖流域开发项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抚仙湖流域开发项目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14:00在红塔区龙马大酒店主楼4楼1号会议室(红塔大道48号)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陈黎彬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王 林 玉溪市财政局副科长
张双富 玉溪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郭志云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普继才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法规科主任科员
(三)听证监察人
杨晓峰 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督查二科科长
万唐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政府立法和规划性文件科科长
(四)听证代表
谷桂华 云南省水文资源局玉溪分局副总工程师、市政协委员
黄文武 玉溪市住建局房改办主任
马 靖 玉溪市环保局湖泊科工程师
查志堂 云南法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铁城 云南铁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佳强 江川区环保局局长、市人大代表
李建勋 澄江县国土局土储中心主任
李忠贵 澄江县环保局副局长
瞿 兵 澄江县住建局规划股股长
李自春 澄江县财政局干部
李亚山 澄江县海口镇副镇长
蒋志刚 澄江县右所镇政府副镇长
祁 涛 澄江县龙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映值 澄江县矣旧村委会书记
王俊坤 华宁县海关村委会书记
罗华忠 澄江县阳宗镇干部
李凤呜 澄江复城星邦房地产有限公司
兰 倩 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
叶曙东 云南龙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骐鸣 龙湖地产副总经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听证代表可在听证会前将书面意见交听证记录员。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采访报道。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