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澄江县2018-2019年度抚仙湖开湖捕鱼通告

澄江县2018-2019年度抚仙湖开湖捕鱼通告

各渔业生产户: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抚仙湖开湖捕鱼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澄江县2018-2019年度抚仙湖开湖捕鱼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湖捕鱼时间

自2018年9月1日中午12:00时起,至2019年3月1日中午12:00时止,共6个月。

二、捕捞方式及种类

(一)银鱼刺网捕捞。银鱼刺网捕捞种类为银鱼,不得捕捞除银鱼外的其它鱼类。

(二)放大线垂钓。

三、捕捞水域

渔民在原划定行政区域水域范围内捕捞,不得跨界捕捞。澄江、江川、华宁三县(区)抚仙湖执法大队和市抚仙湖综合执法支队南北或东西两侧300米范围内为禁止捕捞区域。

四、捕捞许可证办理及征收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

《捕捞许可证》实行一船一证,严禁无证捕捞。本次开湖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标准为:银鱼捕捞(刺)网1000元/年/船;垂钓杆(线)100元/年/杆(线)(娱乐性手杆垂钓除外)。

办证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中午12时止。

办证地点:

路居片区:江川区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77-8551061;

龙街、右所、海口片区: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77-6710044;

海关、海镜片区:华宁县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77-5557056。

特此通告!

                                     

澄江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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