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开堂带队开展执法检查

为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4月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开堂率队的检查组深入元江县,就贯彻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中国林科院资源昆虫研究所元江试验站、元江县鱼种技术推广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元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普通野生稻元江保护区、依江枫庄园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元江县《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郭开堂要求,一要把工作干在实处,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进一步加大环境生态保护的执法力度,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思想,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二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调整规划,充分做好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元江鲤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上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三要提高站位,把思想认识提高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市委要求和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元江实际,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全力保护好原有物种不受侵害。四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采取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

(元江县人大环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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