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孟凡兵同志辞去玉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4月29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孟凡兵本人申请辞去玉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规定,决定接受孟凡兵辞去玉溪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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