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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督察抚仙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6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省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张太原率督察组到澄江市,以中央和省委巡视、督察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为重点,对抚仙湖河(湖)长制落实和保护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察。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单文、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健、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副主任罗志明,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杨永宏、省水利厅副厅长杨国柱等参加督察。

张太原一行乘船巡湖,听取抚仙湖综合执法和“一湖一策”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抚仙湖项目开发情况,查看“智慧抚仙湖”“森林抚仙湖”和生态廊道建设情况。在抚澄河入湖口,澄江市汇报了生态移民搬迁、入湖河道治理及截污治污工作情况,张太原仔细询问入湖河道水质及净化情况,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强化初期雨水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调蓄带作用,坚决不让一滴污水流入抚仙湖。

随后召开的督察座谈会上,玉溪市汇报抚仙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督察组成员围绕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健全流域取用水监管体系、加强流域空间规划管控、科学确定人口规模落实“以水定城”要求等方面提出有益意见建议。

张太原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论,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深化认识,坚持一湖一策,把湖泊保护治理工作落实落细;要克服盲目乐观心态,以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决心勇气抓好抓实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做到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吸收督察提出的意见建议,同心协力、全力以赴抓好湖泊保护治理。

张太原要求,紧紧围绕水质、水环境、水生态环境改善核心目标,妥善处理好发展与保护、人与自然、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科学治理、源头治理、长效治理,扎实推进湖泊保护治理工作。

李洪云、郭开堂、张光彦、廖伟等陪同。(玉溪日报记者  郑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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