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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2年1月28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江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2022年的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期,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乘势而上奋斗“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五年。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党中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部署要求,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不断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深入实施“绿色发展、工业强市、共同富裕”核心战略,全力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民主法治迈出新步伐、社会文明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奋斗目标,奋力书写新时代精彩答卷。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担使命,接续奋斗再出发,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玉溪精神,奋力建设“一极两区”,持续推进“玉溪之变”,全力开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谱写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玉溪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玉溪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玉溪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玉溪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玉溪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玉溪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玉溪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玉溪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同意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玉溪市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玉溪市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洪云主任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玉溪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全面实施“绿色发展、工业强市、共同富裕”核心战略,全力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奋斗目标,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以更好成效展现担当作为,以更优服务保障代表履职,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把市委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转化为人大工作实践,推动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我市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全面贯彻实施,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为高水平建设“一极两区”,谱写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进院长所作的《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五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忠诚履职、守正创新,全力以赴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为高水平建设“一极两区”,谱写玉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更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仕明检察长所作的《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五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实效,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助力“一极两区”建设,推进深化“玉溪之变”,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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