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按照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开展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7月6日,红塔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全区贯彻执行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大营街街道赵桅社区、研和街道玉屏社区冷水塘村、凤凰街道灵秀社区,检查秸秆综合利用、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云栖艺术谷产业项目推进等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红塔区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希望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意义,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不断推动“三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主动带头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立足区情实际,坚持科学引领、规划先行,确保乡村振兴始终在正确的方向和正确的轨道行稳致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争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积极推动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建立本土人才库,紧扣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驻村工作队管理等工作,为乡村振兴奠定人才基础。(玉溪日报通讯员  刘歆旎  向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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