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

“五个始终”让民族立法工作有声有色

民族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维护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权益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途径。多年来,新平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用好、用活、用足立法权,坚持“五个始终”,按照“急用先立,可操作性强,注重特色,成熟一件起草一件,成熟一条写一条”的原则,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一、始终坚持党对民族立法工作的领导

始终把民族立法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向县委请示汇报工作,每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社会广泛征求立法意见,收集归纳论证后制定并公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在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前,都必须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专题向县委汇报审定,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将立法进展情况和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争取县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每年县财政安排10万元民族立法工作专项经费。

二、始终发挥县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高度重视民族立法工作,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任务和全县工作大局,从发挥主导作用、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等方面入手,提出新思路,采取新举措,使民族立法工作呈现出新特点。198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新平县人大常委会把民族立法工作列为一项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或调整民族立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人大、政府、政协联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在民外侨委,由民外侨委主任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相应成立单行条例起草小组,挂牌设立民族立法办公室,专门负责民族立法工作,形成民族立法有领导班子、有人员机构、有办公场所、有专项经费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始终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坚持从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出发,着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选好立法议题,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在每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之初即制定出五年立法规划,根据立法规划科学选题,突出地方特色。2011年制定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十二五”民族立法规划》,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纳入五年立法规划项目;2013年再次修改完善立法规划,重新制定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民族立法规划》,把水资源条例、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纳入五年立法规划;2018年制定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18-2022年民族立法规划》,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旅游条例纳入五年立法规划;2022年制定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2023-2027年民族立法规划》,把柑桔发展条例纳入五年立法规划,在立法规划的基础上,采取滚动方式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季度有进程。

四、始终注重规范和完善民族立法程序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立法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制定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民族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民族立法咨询专家制度,从玉溪师范学院、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选聘12名长期从事法律研究及立法工作的同志担任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的民族立法咨询专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依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技术规程》,制定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立法工作办法(试行)》,从名称、题注、结构、条款和基本用语5个方面加以规范,对立法案的提出、起草、修改、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全县立法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做到民族立法“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程序不减少”。

五、始终注重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从民族自治地方实际出发,以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为目的,充分考虑立法的实际需要,认真研究论证,慎重确定立法项目,在立法工作中努力做到善变通、有特色、可操作,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制定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有“个性”的条例,并以本地的社会实践来检验,已制定出台的1部自治条例和5部单行条例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行性,真正做到了切实管用。立法工作实践中,严把质量关,每一件法规草案在修改阶段就提请省、市人大开展立法指导工作,组织有关专家、部门对法规草案进行充分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组织多次修改,保证了立法质量。同时,在起草制定每项条例的过程中,对立法项目进行深入调研,召开立法座谈会、立法咨询会、立法论证会、听证会,广泛征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领导、“一府一委两院”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企业、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保证所制定的条例真正反映本地区人民群众的意志,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下一步,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紧紧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编制民族立法规划,落实民族立法工作,为推进地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富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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