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太文同志辞去玉溪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10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黄太文请求辞去玉溪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黄太文辞去玉溪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并报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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