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 专家论证会和立法座谈会

9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立法座谈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聘请的13位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和市直相关部门对《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良昌出席专家论证会并讲话。

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对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情况和主要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参会专家和相关部门积极发言,对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马良昌充分肯定了前期开展的工作,并强调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但要达到高质量立法,实现“良法善治”,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需要付出更多的艰苦努力。

马良昌要求,要坚守立法的初心,坚持“有效有利有用”的原则,发扬“工匠”精神和“绣花”精神,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反复推敲、精雕细琢、认真研究和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立出精品,立出高质量的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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