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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0年12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视察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会议审议通过了《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和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还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分别对5个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在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规范、提高整改实效、转化整改成果上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被测评部门要巩固整改成果,强化政策执行,严肃财经法纪,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杜绝屡查屡犯问题发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本功、郭开堂、孙云鹏、马良昌、吴伯平、龙兰,秘书长廖伟出席会议。

副市长贺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仕明,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玉溪日报记者  高乾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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