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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作为彰显新担当——玉溪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综述

□  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

2020年,极不平凡的一年。

2020年,又一年硕果盈枝。

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2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调研47次、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1次,组织代表视察3次,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11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依法终止24名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资格,补选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1名、市第五届人大代表17名……

翻开玉溪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日志,一场场视察调研、一次次审议监督、一份份意见建议,展示着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定职权的坚实足迹,激荡着市人大常委会以新作为彰显新担当,推动玉溪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铿锵足音。

坚持政治引领

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定不移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各项工作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全面领导。

坚定不移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常委会党组切实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政治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确保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合拍、同向发力,在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人大作用。

坚持实干笃行

战疫情促发展有力有为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考中,市人大常委会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安排落实依法防控工作。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带头抓好疫情防控,抽调干部参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捐款并投身社区疫情防控。第一时间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抗疫倡议,4800多名代表积极响应,投身战“疫”一线。

同时,及时调整常委会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督促检查基层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推动我市依法防控疫情措施落细落地。把疫情防控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机结合,调研指导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全力助推复工复产。

坚持良法善治

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围绕市委要求、人民期盼和发展需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保证立法有特色、接地气、真管用。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有效衔接,科学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高效推进弘德立法,《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立法调研进展顺利,《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是全省在革命遗址保护方面的首部立法。理性推进环保立法,依法按程序作出《玉溪市飞井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搁置审议的决定。指导三个民族自治县修正自治条例,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施行,帮助峨山县完成第一部单行条例《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创新立法举措。完善立法工作机制,首次实行“双组长制+工作专班”模式,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协调,形成立法工作合力。

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举办宪法专题讲座,开展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民法典暨地方立法等培训班,着力提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的法治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制定实施《玉溪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将地方性法规建立起来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问题导向

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和预算调整及审计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深入调研精细磷化工产业、风电装备制造业现状,提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建议。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钢铁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加快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全市数据共享、区块链技术应用工作,助推玉溪打造“云南数字经济第一城”。跟踪监督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制定监督办法和满意度测评办法,首次测评5个部门,紧盯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监督。深入调研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企业“三废”治理和节能降耗等情况,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开展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严格省、市“三湖”河(湖)长制工作督察,督促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制定《玉溪市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办法》,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聚焦“三农”和民生福祉强化监督。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和“千名领导挂千村、万名干部抓振兴”工作,扎实开展“回头看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行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深入调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为维护农村集体所有制基础提出意见建议。开展贯彻实施公路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旱情和抗旱应急工作,开展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听取讨论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报告,调研旅游发展项目推进情况和省十六届运动会筹办情况等,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司法行政改革、法院行政审判、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平正义等工作,持续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听取讨论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助推法治玉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情况报告,调研未成年人保护、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开展残疾人保障工作“回头看”,听取讨论全市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情况报告等。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认真履行“七位一体”职责,以身作则在脱贫攻坚、河(湖)长制、企业解困、百村示范等工作中作表率、作示范。严格执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制度,推动土地权属纠纷、拖欠工程款等7件信访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坚持提质增效

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意见,保障代表依法全面履职,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和质量。

一方面,强化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强化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与各级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首次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意见。着眼“建”、“管”、“用”结合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管理,充分发挥代表活动阵地作用。一年来,组织各级代表开展学习培训172次、4359人;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3307人次,各级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15090人次,收集民意2968条,转化为建议1124件,办结863件,解决问题630个。

另一方面,注重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高度重视省人代会代表建议工作,促使《关于将玉溪科教创新城纳入省重点工程加快建设的建议》办理续复,促成玉溪师范学院上划省管、理顺财政管理体制。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312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着力抓好2件议案和2件重点处理建议的督办落实,避免代表建议办理“回娘家”。督查2019年列为代表建议专项资金办理的32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安排2020年专项资金解决37件“急、难、老、小”代表建议。全年代表建议办复率100%,满意率98.4%,解决率60.3%、比2019年提高9.3个百分点。

坚持初心使命

提高履职能力服务水平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建责任制,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制定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意见,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普及人大知识,讲好人大故事。

大力倡导学思践悟学风,举办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专题讲座,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和向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活动,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领导干部承诺践诺活动,推行正负面清单管理,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和服务保障水平。

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纪委,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违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餐饮浪费等问题专项整治,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在提高工作效能方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委室工作规则,确保权力运行依法依规。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改进文风会风,压减会议和文件数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帮助,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形成人大工作“一盘棋”整体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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